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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国际申请日如何确定

2024-07-28 09:52:00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pct国际申请日如何确定,以及国际专利如何申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一、国际专利如何申请

企业一旦决定申请专利,应对在哪些国家申请进行分析。一般采用“市场导向”申请战略,即优先选择市场最大或人口最多的国家申请专利。但是,如果发明创造属于高技术范畴,只有极少数企业能够生产这种产品,此时则应考虑“生产导向”申请战略,即在竞争对手从事生产经营的国家申请专利,一旦发生侵权,专利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在原产地扣押侵权产品而不论其将要行销的国家。对于有高度发达的工业又有广阔市场的国家,可以同时应用这两种战略。总之,企业应当考虑在有潜在市场或潜在竞争对手的国家申请专利,以保护自己在这些国家的市场利益和竞争优势。(1)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必须委托国家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并由该机构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缴纳费用和办理各种手续。大连唯一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为企业和个人申请涉外专利八十余项。(2)国际申请中保护类型的选择目前PCT成员国已达到139个。其中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和全体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等工业化国家,也包括韩国、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几乎覆盖了世界上所有实行专利制度的重要国家。中国申请人通过PCT途径提出国际申请,可以选择一个、几个甚至全体成员国作为指定国,要求它们授予专利权。中国申请人通过PCT程序可以获得下列主要好处:1、申请人可以使用中文提出申请;2、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请求外国给予专利保护;3、申请人仅需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一套申请文件即可确定该申请的申请日,并被认为是同一天在各指定国提出的申请;4、在进入各国的国家阶段之前,申请人已经得到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通过这两个报告,申请人可以初步判断该申请在各国专利局被授予专利权的前景,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国家阶段;5、推迟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使申请人可以根据市场前景和技术进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入预定的指定国。推迟进入国家阶段一般并不会影响授予专利权的时间。

国际专利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对上句解释如下:首先,国际专利是不存在的,准确名称应为“专利的国际申请”。其次,上句想要表达的意思是,《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的国民想要对某一技术向《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中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申请获得专利保护时,可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所规定的程序,向《专利合作条约》所指定的受理单位或国际局,递交指定语种的申请文件,这一个递交程序就视为已经在所有的《专利合作条约》缔约国递交了专利申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该条约制定的受理单位,中文也是该条约指定的语种,因此,中国人可以用中文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的国际申请”。具体哪些国家和那些语种是被指定的,需要随时关注最新的指定名单。过去要在数国获得专利保护,必须向每个国家逐一办理专利申请,程序和手续都十分繁琐。为解决这一问题,1970年6月19日由美、英、法、德、日等国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了外交会议,签订了《专利合作条约》。截至今年5月,其成员国已达85个。也就是说,申请人提交一项国际申请,在85国均有效。PCT的宗旨是通过简化国际专利申请的手续、程序,强化对发明的法律保护,促进国际间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需要注意的是,此程序仅仅是简化了申请阶段,但并未包括审查和授权阶段。也就是说,部分人基于“国际专利”这一概念而建立的,只要递交一次申请就在所有国家都获得了专利保护的想法是错误的。国际申请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公开、检索和初步审查。国内阶段主要包括指定国或选定国对国际申请授权审查及其它有关事务的办理。一、什么情况下适宜提出国际申请按照PCT规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请称为国际申请。一般说来,国际申请是一个PCT缔约国的居民或者国民为得到几个缔约国的保护而提出的专利申请。我国加入PCT之前,申请人只能按巴黎公约原则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我国加入PCT之后,申请人也可以利用PCT途径提出国际申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值得指出的是我国加入PCT之后,中国个人和单位仍然可以按照巴黎公约原则向外国提出国家申请。特别是在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利用巴黎公约途径是适宜的。二、如何提出国际申请1.首先提出中国专利申请一般情况下,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然后,在12个月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国际申请,并要求优先权。这样,申请人就有12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通过什么方式提出申请,以及为提出申请进行必要的准备。根据有关规定,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国际申请,但是,必须在该申请中指定外国的同时也指定中国。2.准备申请费用我们知道,向外国申请专利需要向外国专利局和专利代理人支付数目可观的费用,并且是以美元结算的。按专利代理机构的实践,目前平均每向一个国家申请专利需要支付4000~5000美元。若以5个国家计算约需准备2万~2.5万美元。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同样需要支付上述费用(但支付的时间可推迟8个月至18个月)。而且,还要支付PCT国际阶段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中国专利局征收的传送费、检索费和国际初步审查费约2100元(人民币)和国际局征收的基本费、指定费和手续费约1150元(美元)。如果是中国的个人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局征收的费用可减少75%。3.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必须委托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该专利代理机构将帮助申请人填写各种表格、修改申请文件,并由该机构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缴纳费用和办理各种手续。三、国际申请中保护类型的选择目前PCT成员国已达到114个。其中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和全体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等工业化国家,也包括韩国、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几乎覆盖了世界上所有实行专利制度的重要国家。中国申请人通过PCT途径提出国际申请,可以选择一个、几个甚至全体成员国作为指定国,要求它们授予专利权。PCT各成员国对国家申请给予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保护形式的,同样也给予国际申请这些其它形式的保护,例如某些国家实用新型、澳大利亚的小专利、美国的继续或部分继续申请等。因此,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对不同指定国选择不同形式的保护。四、国际申请的审批程序国际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1.国际阶段国际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一阶段。它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中国个人或单位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阶段中除国际公布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进行外,其它程序都在中国专利局里进行。国际检索是指中国专利局按条约的规定对国际申请主题进行检索,找出与其相关的文献并指明其相关程度。通常中国专利局在自国际申请日起4个月内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国际初步审查是指中国专利局根据申请人请求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并对请求保护的发明看来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通常中国专利局在收到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2.国家阶段国家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二阶段。国家阶段在申请人希望获得专利权的国家的专利局(称作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它包括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和在各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的审批程序。在国际阶段中未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其进入国家阶段(指定局)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国际申请,其进入国家阶段(选定局)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主要手续是按各国规定递交国际申请文件的译本和缴纳规定的国家费用。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五、中国申请人从PCT程序中可以获得哪些好处中国申请人通过PCT程序可以获得下列主要好处:1.申请人可以使用中文提出申请;2.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请求外国给予专利保护;3.申请人仅需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一套申请文件即可确定该申请的申请日,并被认为是同一天在各指定国提出的申请;4.在进入各国的国家阶段之前,申请人已经得到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通过这二个报告,申请人可以初步判断该申请在各国专利局被授予专利权的前景,从而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国家阶段;5.推迟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使申请人可以根据市场前景和技术进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入预定的指定国。推迟进入国家阶段一般并不会影响授予专利权的时间。六、PCT国际申请费用国际阶段费用——(一)传送费CHY500(二)检索费CNY1500附加检索费CNY1500(三)优先权文件传送费CNY150(四)初步审查费CNY1500初步审查附加费CNY1500(五)单一性异议费CNY200(六)副本复制费每页CNY2(七)基本费1.国际申请用纸不超过30页的CHF6502.国际申请用纸超过30页的CHF650外加超出30页部分每页CHF15(八)指定费CHF140每一指定(超过6个指定不再要求缴纳指定费)(九)确认的指定费每一指定CHF140(十)确认费根据上述第九项缴纳的指定费总额的50%(十一)手续费CHF233(十二)滞纳金按应交费用的50%计收,若低于传送费按传送费收取;若高于基本费按基本费收取。注:1、7-12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如果国际申请按照并符合行政规程的规定以纸件形式提出,并附有电子形式的副本,按(七)和(八)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减少CHF200。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费用——(一)宽限费1000(二)译文改正费(初审阶段)300(三)译文改正费(实审阶段)1200(四)单一性恢复费900(五)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300注:进入国内阶段其他收费依照国内标准执行。(CNY指人民币;CHF指瑞士法郎(友好声明:网站为了善意传播知识产权知识与信息,如果涉及到您的著作权或与之相关的权利,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将尽快作出处理。本网站所载内容仅供参考。)2、费用的减少: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申请可以减少75%。

二、国际专利如何申请,申请费用是多少

申请专利必须缴纳申请费、审查费,如果被批准,还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要缴纳代理费,约1.5~2万,这是一笔相当不小的投资。 1.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申请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 1)中国的国民或中国法人 2)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在中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国法人若有多个申请人,只要其中一申请人有资格即可。针对不同的国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请人。由于美国特殊的专利制度,针对美国,只有发明人可作为对美国的申请人。 2.中国的单位或个人提交国际申请的特别要点 1)应委托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办理(涉外代理机构可查阅)。 2)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就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提出PCT申请的,可先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中国专利申请,也可直接提出国际申请。 3)声明该发明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重大经济利益。 3.办理国际申请所需文件及要求 1)国际申请获得国际申请日的最低要求即受理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申请人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若有多个申请人,则至少有一个申请人有资格。 b)国际申请使用规定的语言撰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两种语言:中文、英文。 c)提交请求书请求书中必须写明以下内容: i)请求书中必须写明是作为国际申请提出的。只要申请人使用国际局统一制定的请求书,该表上会有这样一段话,“下列签字人请求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处理本国际申请”,那么该项要求就得到满足。 ii)必须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iii)至少指定一个缔约国。 d)提交说明书 e)提交权利要求书 2)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下文件不是确定申请日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应及时提交: a)附图。如有必要,应提交附图。注意:后补交的附图会导致国际申请日的改变,也可能导致后补交的附图不予考虑。 b)摘要 c)委托书 d)序列表的电子副本,若涉及序列表。 e)声明该发明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重大经济利益 3)所有国际阶段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 4.缴纳的费用及减免费用的规定申请人应自国际申请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传送费、检索费、国际申请费(有时还有附加费)。其他费用见后面的费用表。 5.国际申请文件的提交申请文件应提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PCT处。各代办处不接收PCT申请。可邮寄、面交、传真,国际申请日的确定以收到日为准。今后还将接受电子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时,应在传真之日14天内将传真原件传送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PCT处。 6.国际检索每件国际申请都应经过国际检索。只要申请人按时缴纳了检索费,就会启动检索。只要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国际检索就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国际检索的目标是努力发现相关的现有技术。经检索后,申请人将得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和一份书面意见。检索报告将列出相关的对比文献,书面意见则对请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但是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 1)国际申请涉及的规定的不要求进行检索的主题 2)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附图不符合要求,以至于无法进行有意义的检索 7.国际检索的期限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制定国际检索报告(或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期限是自收到检索本之日起3个月或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以后到期为准。 8.国际公布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负责完成国际公布。若公布文本存在问题,申请人应与国际局联系解决。公布的内容可到查询。 9.国际初步审查(可选择程序)该程序不是必经程序,而是应申请人的要求而启动的程序。申请人提交了合格的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缴纳了手续费和初步审查费后,将启动该程序。只要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国际初步审查就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在检索阶段,审查员的审查是封闭的,而在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员和申请人之间可进行交流,申请人可能会得到一份书面意见,最后会得到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该报告对请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如果申请人不准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不准备将进入瑞士、瑞典、卢森堡、坦桑尼亚、乌干达、赞比亚的期限延长到30个月,可不选择国际初步审查程序,用以节省费用。上述6国规定,若未在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向国际初步审单位提交要求书,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

三、美国专利申请的三种途径

1、首先,根据要求,提交包含所有所需内容的初步申请以确立申请日,并且附带正确的费用,需要了解你所提交专利申请类型的具体法律要求。

2、通过 USPTO的电子申请系统(Electronic Filing System,EFS-Web),可在线提交实用专利申请、临时申请和其他各类信件。

3、在签署申请之前,确保你阅读了书面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一旦将其递交给 USPTO,你将不能在你的申请中添加任何新内容。

如果申请不完整,将收到来自 USPTO的官方信件,告知其中的不足,即所谓的审查意见书(Office Action)。将被给予一个有限的时间段来完善申请内容(可能需要缴费)。如果在时间限制内问题未被更正,申请将被退回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如果此时已缴纳了申请费,除了在收费表中列出的处理费,其余申请费可被退回。

如果审查员判定你的申请满足条件且符合要求,你将收到授权通知书(Notice of Allowance)。

USPTO收到领证费及公开费后,实用和重新授权(reissue)专利将在大约 4周之内被授权。申请将被分配专利号和专利授权日期,USPTO在收到领证费后还会寄出领证通知书(Issue Notification)。

它被包在漂亮的封面中,封面上还有金色印章和红丝带,专利授权书将在专利授权日被寄出,内容包括对现有技术的所有引用、发明人的姓名、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仅列举几项)。

订制证明文件——订制带有 USPTO丝带、印章以及被授权颁发专利证书的官员签名的证明文件。

在美国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申请不通过,采取途经选择:

是继续申请,提出上诉,还是撤回申请。如果决定继续申请,那么可以提交继续申请书(continuation application),分案申请书(divisional application),或者继续审查请求(Request for Continuing Examination(RCE))。此类途径的选择应与您公司的总体策略相吻合。因此,必需慎重处理这类申请。

将技术划分为多项发明一旦您确认要将技术申请专利,应确定如何将技术划分为一项或多项发明。虽然常被写成技术性文件,但专利申请书应当是含有技术信息的法律文件。每份专利申请书首先应集中、清晰和简要地描述该项发明。这样的描述可以避免在确定权利要求定义时可能出现的模棱两可。

关于pct国际申请日如何确定,国际专利如何申请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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