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都获悉2014年1月13日的时候深圳佰利公司一款叫“手机(100C)”就已经申请外观专利,并在苹果公司iPhone 6及iPhone 6 Plus发售后,以外观侵权为由告苹果公司外观侵权,经过了两年的侵权纠纷,近日北京知识产权局裁定iPhone 6及iPhone 6 Plus的外观侵犯“手机(100C)”的外观专利。并责令要求苹果公司停止销售iPhone 6及iPhone 6 Plus。
当然苹果公司对于此裁定结果不服并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裁定。他们表示两个牌子的手机明显存在差别,均不相似,对于此裁定深感不服。虽然目前苹果这两款手机在北京地区停止销售,在大陆正常销售,但对于之后的裁定是否否会影响大陆的正常销售还是值得关注的。
申请外观专利是非常必要的,是企业宣传展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在外观专利受到争议是时的法律保障,所以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还是尽早去申请外观专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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