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专利技术的问题,以及和发明专利查询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指在专利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没有公开发表过,这是第一个标准,第二标准是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或者说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就符合了发明创造的新颖性。根据这一原则,判断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依赖于现有技术这一客观标准。判断现有技术是判断新颖性的前提。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如果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发明创造已经公开了,或者是在文字上已经记载出版了,就丧失了新颖性。有人先发表论文或申请成果,然后再申请专利,这样就造成发表论文破坏了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权。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的实质特点或者显著的进步。就是非显而易见性,也叫创造性。3.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创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就是它能够工业批量地制造出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发明专利是指前所未有、独创、新颖和实用的专利技术或方法;发明分为方法发明和产品发明,发现及抽象的非发明;发明专利在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及外观专利三种专利类型中的技术含量及价值是最高的,因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最长的(保20年,也因为发明专利的研究试验是最辛苦的,投入也是最高的)发明是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之一。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所谓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们从发明的概念可以看出,它必须是一种能够解决工业生产中实际问题的技术方案。而对于客观存在的自然定律的发现、抽象的智力活动规则的归纳和提炼等都不能算是发明。比如科学家发现的天体运行的定律、数学家陈景润发现和证明的哥德巴赫猜想、新制定的体育比赛规则或者新的智力游戏规则等等都不能申请专利,因为它们不是技术方案。从发明的概念我们还可以看出,发明专利包括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或者说,可以把发明分为两大类: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1)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指用发明人所提供的解决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直接生产的产品,如电灯、电话、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新的合金物质等发明。没有经过人力的加工、属于自然状态的物质不是产品发明,如天然宝石、矿物质等。产品发明取得专利权后,称为产品专利,产品专利只保护产品本身,不保护该产品的制造方法。(2)方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问题而创造的操作方法和技术过程。此处的"方法",可以是化学方法、机械方法、通讯方法以及工艺规定的顺序所描述的方法。比如造纸方法、炼钢方法、印刷方法、通讯方法等。方法发明取得专利权后,称为方法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方法专利的保护延及到进口或者在我国境内使用或者销售的用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意味着未经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关于发明,还有一种更细化的分类方法:a.首创性发明首创性发明又称开拓性发明。这是指一种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在中外技术史上从未有过先例,此发明为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创了新的里程碑,是绝对新颖的发明。比如在人类的发明史上留下辉煌足迹的指南针、印刷术、蒸汽机、电灯、电话等发明就属于首创性发明。b.改进性发明改进性发明是指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在保持其独特性质的前提下,又改善了其性能并使之具有新的功效的改进技术方案。与首创性发明相比,改进性发明对前人的技术成果的依赖性较强。但是,人类在科学技术上的任何进步都离不开前人成功的经验作基础,科学上的新发现也使发明所涉及的知识面越来越广,所以,绝大多数发明都属于改进性发明。比如我们已经使用多年的日光灯的发明就是对以前发明的电灯泡(白炽灯)改进的结果。c.组合性发明组合性发明是指把已知的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以达到新的目的的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比如将发动机、轮胎、车厢、方向盘组合成一种交通工具,使组合的结果产生了与原来的四个部件的单独特征完全不同的技术效果。组合性发明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更显得重要和不可缺少。原有产品或者方法的重新组合,原有工艺的变通使用,有时能够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甚至能把现有技术提高到一个新阶段。d.应用性发明应用性发明是指将某一技术领域里的公知技术,应用于一个新的领域而产生的发明。这种新的应用也能够产生意向不到的技术效果。比如洗衣粉是一种众所周知的洗涤剂,有人研究了洗衣粉的某个特性,把洗衣粉用在畜牧业上,作为饲料添加剂来喂猪,可以达到催肥的目的。洗衣粉的这种新用途就是应用性发明。e.选择性发明选择性发明是指从许多公开的技术方案中选出某一技术方案的发明。选择性发明是化学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发明形式。比如,在标准大气压下,50°~100°C时,A物质的产量通常是恒定增加的,但根据进一步的实验表明,如果设定在70°~80°C时,A物质的产量有明显的大幅度增长。这种发明就是在很宽的温度限制范围内做出的选择性发明。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专利申请人想把自己的发明创造的专利保护范围划得很宽,而又没有足够的实施例加以支持,很容易被他人在原发明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发明。以上对发明专利所作的介绍稍微多一点、复杂一点,但却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在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中,对发明的要求是最高、最严格的,一项发明创造能够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严格审查取得发明专利权而不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中,申请发明专利的比例比较小,只占全部申请量的百分之十几。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新样式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积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有哪些分类。
1、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
2、实用新型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相同,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笮,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3、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要么是产品专利,要么是方法专利,“技术专利”是不规范的说法。
2、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3、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或者是这两者的结合,也就是说,外观设计只限于产品外观的设计,不涉及产品的技术性能。
4、●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
5、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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