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省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2024年省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广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获“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于2022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三、项目补助形式及经费安排
后补助项目。每个单位给予配套扶持资金5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
(二)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和准备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贰份),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
(二)申报单位应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PDF格式电子版一并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